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尚未列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三)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四)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或者挪作他用,本金和利息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在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后仍有结余的,按照其继承人的意愿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或者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支取现金;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2年内没有申领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凭相关资料转移或支取现金。
其他文章
- 科创板上市条件五条标准?
- 节假日银行上班吗?银行营业时间?
- 社保需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养老金?
- 养老保险怎么查询缴费情况?
- 靠前靠谱网贷平台排名来了,全都可以大额借款
- 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怎么样?
- 利息低的15家网贷平台:正规可靠、自由选择、容易下款
- 创业板开通要求?
- 支付宝网商银行靠谱吗 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 步骤解说:12333怎么挂失医保卡
- 中邮消费金融年利率23.76高不高(银华领先基金净值查询)
- 农业银行转账手续费标准,分以下两点
- 平安普惠提前还款流程
- 跨行转账多久可以到,最晚多久才能到账
- 中国银行上班时间
- 中国平安万能险利率
- 微信转账收费 微信转账要收费吗
- 中国平安是国企还是私企
- 有没有即时生效的意外险?
- 新冠疫苗第一龙头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