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上海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与条件
一、上海公积金提取的时间
1、租房类提取时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时限: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发证之日六个月内有效)、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4、其他类提取时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照规则把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依照相关规则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自己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则:
其他文章
- 如何鉴定金丝楠木手串? 金丝楠木手串包浆流程一览
- 重庆公积金怎么查询 公积金查询方法很多
- 红旗H5价格大概是多少 红旗H5图片及价格一览
- 有和花薪一样的借款口子吗 这么容易下款的不多了
- 联璧金融最新消息 京东回应下架斐讯0元购
- 支付宝借呗上征信吗 逾期还款要注意了
- 索尼中国官微吐槽 加班碰上年假蹦出了火花
- 钱宝网张小雷投案 2亿会员押金退还了吗?
- 工资拖欠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多久算违法?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要交哪些税费?
- 西联汇款手续费
- 康健吉顺定期防癌可以退吗?
- 水滴筹平台可靠吗 详细情况如下
- 阳光信贷是哪个银行的 阳光信贷归属哪个银行
- 养老金持股的股票名单
- 银行卡开通网银,有以下两种开通方法
- 中国股市明天休市吗
- 津巴布韦 纸币(津巴布韦所有纸币)
- 免费保险有用吗?
- 洋河股份股票东方财富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