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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与申领发放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9 09:21:03 知识

领取标准

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领取流程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领取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关问答

【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问】失业救济金在哪里**?

【答】**地点:当地社保中心**。

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

(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

【问】广州失业保险救济金一个月有多少钱?

【答】2018年7月1日起,广州失业金调整为1890元/月。

根据《广州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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