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一、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怎么办?
有凭证打了借条不还可以携带借条直接到法院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之下,有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可以到法院进行***。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二、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真实借贷关系,那么债权人应当要求债务人打下一个借条。这种借条是属于一种凭证,如果事后确实对方不予还款,可以凭借该借条到法院诉讼,判决生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文章
- 科创板上市条件五条标准?
- 节假日银行上班吗?银行营业时间?
- 社保需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养老金?
- 养老保险怎么查询缴费情况?
- 靠前靠谱网贷平台排名来了,全都可以大额借款
- 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怎么样?
- 利息低的15家网贷平台:正规可靠、自由选择、容易下款
- 创业板开通要求?
- 支付宝网商银行靠谱吗 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 步骤解说:12333怎么挂失医保卡
-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型保险骗局揭秘(国寿瑞鑫两全分红型详细说明)
- 收入差距大的原因
- 金杯汽车重组获通过是利好吗!星期一想满仓
- 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限售股减持最新税收方案)
- 余额宝几天开始有收益,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有收益
- 熙宁重宝珍品罕见品(熙宁重宝大珍有几种)
- 央行全面降准对市场有何影响
- 企业组织架构是什么意思
- 兴宁社保局咨询电话,南宁市有五个社保局查询社保资料
- 中信银行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