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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10-25 22:36:46 知识

一、什么是汽车贷款

汽车贷款俗称“车贷”,是现代汽车购买的一种主要消费形式,它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车贷的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手续流程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网点为用户推荐已与银行签订《二手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2、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二手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明确车型、数量、颜色等。

3、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到银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必需的资料有: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银行审核用户资信,银行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二手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二手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80%(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五年(各贷款银行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二手车贷款必须首付50%,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

5、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若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及相应手续:

(1)用户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保证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或由银行提供保函。

(2)用户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应与银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以房屋作抵押的,须经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由银行会同抵押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处**抵押登记,在取得权证后合同生效。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利凭证移交给银行后合同生效。

(3)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

(4)以所购二手汽车作抵押的,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贷款通知书,并在所购二手汽车上牌后由银行统一到车辆管理所**抵押登记。

6、银行发放贷款,用户**车辆保险、提车。特约经销商在收到贷款通知书15日内,将客户购车**、缴费单据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银行。银行在客户**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贷款。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自燃险等。各类保险期限均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汽车贷款也是凭借相关贷款资料向银行提出申请的过程,银行会根据您提供的选定车型的信息以及您的个人信誉状况对您的贷款额度进行评估,只要您的手续齐全,信用状况良好,领到您的爱车只是时间问题。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贷款流程的全部回答,希望可以帮您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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