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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发布时间:2024-10-26 15:51:12 知识

工伤其实对劳动者的损害是很大的,尤其是那种可以评得上伤残等级的,肯定会给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也就会导致日后劳动者不好找工作,进而影响到个人收入。在对工伤事故作出赔偿的时候,其中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

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单位填写《工伤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递交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领取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般在经过工伤鉴定,确定了劳动者的实际伤残等级之后,再结合这个鉴定结果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伤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上文也作出了介绍。要是无法评上伤残等级,那么在赔偿项目里面也就不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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