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一、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个人档案审核:首先需要审核职工的个人档案,确认其中的工作经历、工资待遇等信息。
符合条件的工龄认定:根据相关法规,将符合条件的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这通常包括在国有企业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
认定表填报与确认:参保单位根据退休人员的原始档案,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填报《认定表》。这个表格需要退休人员签字确认后,再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主管部门复核: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认定,并在《认定表》上提出复核建议,然后报送到人力资源社保部门进行认定。
人社部门认定:人力资源社保部门根据法规,对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给出认定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要有完整的个人档案材料支持,且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各地的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了解详细的政策和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视同医保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
一、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
二、是指经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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