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4-10-29 03:25:54
知识
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一)房屋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租赁自住住房;
(二)非房屋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三、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
3、公积金龙卡等。
另:已**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有两种情况,首先是用于房屋建造、还贷等用途,这种领取方式不能将公积金余额全额提取出来,而如果该公积金账户的所有人因死亡、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要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全额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