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应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民间借贷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双方当事人对于民间借贷行为存在矛盾和***的,可以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根据达成的意见来进行处理的,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诉讼处理。
其他文章
- 如何鉴定金丝楠木手串? 金丝楠木手串包浆流程一览
- 重庆公积金怎么查询 公积金查询方法很多
- 红旗H5价格大概是多少 红旗H5图片及价格一览
- 有和花薪一样的借款口子吗 这么容易下款的不多了
- 联璧金融最新消息 京东回应下架斐讯0元购
- 支付宝借呗上征信吗 逾期还款要注意了
- 索尼中国官微吐槽 加班碰上年假蹦出了火花
- 钱宝网张小雷投案 2亿会员押金退还了吗?
- 工资拖欠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多久算违法?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要交哪些税费?
- 薇娅在哪个平台直播
- 苏宁易购里自营店和里面的商家买的手机有区别吗?
- 中国各城市gdp排名2021年,上海市排名第一
- 企业上市培训学哪些知识
- 私募基金排名,十大私募基金一览
- 私家车保险种类?
- 预付卡管理办法
- 苹果公司股票代码
- 银行的保险箱安全吗(银行保险柜安全吗 银行保险箱安全吗)
- 中国银行贷款利率表2022最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