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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29 22:44:51 知识

我们知道不是每个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保险金的,那么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领取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网的小编将会从这两个方面具体阐述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内容,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了,所以一定要赶紧**。

二、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的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如果您对以上信息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本站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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