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这两个概念一般在刑法领域应用的多。有些犯罪嫌疑明智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伤害或死亡,依然任凭其结果发生,此时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要件进行分析,区分他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下面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相关介绍。
一、直接故意的概念
1、所谓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2、直接故意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也就是说行为人心里所追求的犯罪结果与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完全一致并且相互契合。举例来说,某甲欲***某乙,后以刀刺乙,致乙死亡。则某甲就属于典型的直接故意。因为其追求乙死亡的犯罪结果,而其实施的行为也是完全指向乙并且导致了乙死亡的这个结果。所以,直接故意简单来说就是行为积极希望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间接故意的概念
1、所谓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2、间接故意是一种介于直接故意和过失之间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在心里上是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所要追求的犯罪结果可能与其所实施的行为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并不完全契合。举例来说,某甲欲***某乙,后将毒药倒入乙甲中的米缸内,乙全家食用后均中毒身亡。在这个案例中,某甲对乙的死亡所持的是直接故意,而对乙家人的死亡所持的就是一种间接故意。因为甲并没有积极希望乙家人死亡的结果,但为了达到让乙死亡的结果,其在明知可能导致乙家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放任了这个结果的发生。所以,在这里,某甲对乙家人的死亡结果是较典型的间接故意。
3、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综上所述,通过上面对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介绍,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听之任之,而直接故意是希望结果发生,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