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职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可以享有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年假也有自己的计算方法,时间长短也不是固定的,那年休假天数计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整理一下相关情况。
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累计算法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法
(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靠前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2)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到,年休假怎么算?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对年休假天数计算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了解了,可以看出,符合不同条件的职工对于年假也有规定,其中包括了打折计算和累计计算,还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符合自己的年假。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其他文章
- 深圳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 该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怎么认定?
-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
-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 监外执行的犯人又行骗作案怎么办?
- 欠款合同书怎么写
- 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
- 辞职申请怎么写,写辞职信需要注意什么?
- 无过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 上海市上海银行网点一览表(查找附近上海银行)
- 通化东宝股吧东方财富
- 中了500万多久到账
- 养老概念龙头股票,十大养老概念股龙头一览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率表2022最新利率,存贷款利率一览
- 河南一高校学生坠楼身亡(复旦大学生坠楼)
- 修正药业股票代码,还未上市没有股票代码
- 邮局周六周日营业吗
- 中国股市里哪个股票最好
- 中国建设银行利率表2022最新利率,贷款存款利率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