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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犯是什么意思含义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30 15:43:14 知识

一、对向犯是什么意思含义是什么?

对向犯,又称对合犯,也称对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互相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重婚罪等即是。

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三种情况:

(1)双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双方罪名与法定刑不同,如贿赂罪;

(3)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罪,其中不处罚买主。

只处罚对向者的一方时,严密地看,不能说是对向“犯”,但是,包括不受处罚的对向性行为性质,不少具有刑法学的意义。

二、片面对向犯的三种情形?

1、有的犯罪的全部情形均属于片面对向犯。例如,《刑法》第 363 条第 1 款规定的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只处罚贩卖行为不处罚购买行为。再如,《刑法》第140 条至第 148 条规定的各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仅处罚销售行为,而不处罚购买行为。

2、 有的犯罪中只有部分情形属于对向犯( 可谓部分对向犯) 。例如,《刑法》第 272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显然,行为人挪用给自己使用时不是对向犯,但“借贷给他人”时,则需要他人实施接收资金的行为。《刑法》第 272条仅规定挪用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而没有规定使用挪用的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因而属于片面对向犯。

3、 虽然从刑法分则条文中看不出其表述的是对向犯,但事实上包含了对向犯。例如,《刑法》第 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只有“归个人使用”的表述,而没有“借贷给他人”的规定;该条仅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而没有规定使用挪用的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事实上,挪用公款罪中有大量的案件是借贷给他 人使用。

按照处罚的形式将对向犯分为三种类型,其中,行为人中只有一方进行处罚的类型是片面的对向犯,片面的对向犯也有三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全部情形都是片面对向犯,一种是只有部分,一种是事实上包含了对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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