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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总则有关法人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30 16:23:58 知识

不管是在影视作品里还是在生活中,大家一定都听说过法人这个概念吧。相信大多数人虽然听过这个名词,但是肯定没有具体的去了解过这个名词所代表的含义。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新民法总则有关法人的一些具体的解释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

最新《民法总则》是这么规定法人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设立法人要满足什么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以上供参考。

一、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二、企业法人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非营利性法人的范围是什么?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四、法人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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