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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发布时间:2024-10-31 01:07:23 知识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并不是一定要等商品房修建好了之后进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允许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预售,但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否则预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而在预售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到底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呢?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怎样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一定已经知道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吧。严格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即使是在预售的情况下,其实当事人之间也应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并非是预售合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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