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管辖案件范围
发布时间:2024-10-31 19:22:25
知识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靠前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靠前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靠前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