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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122条不当得利的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01 01:27:51 知识

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不是一帆风顺的。偶尔会被他人欺骗,被他人骗取财物等等。这时候,在法律的语境下,这种人所得的的利益就是一种不当得利。这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通过这种行为取得的财产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途径。那么,究竟怎么样的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不当得利呢?民法总则122条不当得利的内容是什么呢?

一、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这也是基本延续我国《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当得利人负有向利益受损人返还义务、利益受损人享有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确了“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三项基本构成要件。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没有对“不当得利”作出具体规定,因此,仅有这些法律规定,在处理具体不当得利***中还是不够的,在规范内容上仍存在欠缺,包括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及其范围、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排除事由、诉讼中“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构成要件的举证义务由原告(利益受损人)负担还是由被告(得利人)负担等等。

二、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排除事由

小编还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当得利是法律中的否定性规定。希望人们可以不要有这样的行为,这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当我们被侵权时,我们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希望大家能积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