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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罪是如何构成的

发布时间:2024-11-01 01:46:54 知识

一、操纵证券市场罪是如何构成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靠前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

二、哪些人可以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在实践中,最容易引发操纵证券市场罪风险的是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者,尤其是机构***者,因为他们操纵证场的可能性最大。

总的说来,较易引发本罪风险的多为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上市公司、大的***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类***基金等。作为这些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证券市场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引发刑事风险。

操纵证券属于情节犯,即以“情节严重”作为其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操纵证券行为,在主观上也确实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全案情节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属于证券市场中一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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