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1、 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 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靠前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靠前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靠前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四、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考虑让别人代写遗嘱的话,最好让专业的律师代写遗嘱,但也并不是说律师代写的遗嘱就一定有效,因为代写人没有义务去调查遗嘱中涉及到的这些财产,是不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是遗嘱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