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是根据《民法典》靠前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认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诉讼行为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有关诉讼案件的时效规定,但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诉讼行为所认定的时效是不适用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律师的辩护情况而定。
其他文章
- 新手应该如何买房? 靠前次买房认准这九大流程
- 灵活就业人员买社保是每月缴费吗 哪种方式好?
- 红米Note 7发布 小米死磕性价比价格999元起
-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 360借条是正规公司吗 最高可申请额度有多少
- 2019支付宝集福怎么集 支付宝最新集福攻略介绍
- 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
- 路虎揽胜星脉售价是多少 新车揽胜星脉售价曝光
- 目前最赚钱的职业有哪些 盘点4大高收入职业
- 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 公务员家属最多能领40个月工资
- 平安普惠提前还款流程
- 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
- 增发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 中国工商银行提前还贷的规定(工商提前还贷最新规定)
- 合众人寿保险公司可靠吗,是比较可靠的
- 成本管理方法有哪些
- 送股和转股的区别
- 我要所有在A股所有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的名称以及它们的股票代码。
- 连花清瘟胶囊是哪个股票,有以下5家
- 稀土概念股龙头股票大全(稀土板块股票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