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是多少天?
国家计划生育假的相关规定
假正常产假98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1、产假凭有效《准生证》申请享受,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使用。
2、产假规定、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国务院619号令、重庆市***令第181号令。
3、请产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明需在产后1周提交到行政部作考勤处理及备案。未提*****明但已休假,休假期间考勤将视为病假处理,待证明提交后方可按产假计算。
4、保胎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然保胎假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有所指出。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时间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四、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仍按省、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适用于全国。
上文详细阐述了国家计划生育假是多少天这一问题,能够帮助女性们适当的争取到生育假,保障了女性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些特有的权益。避免了女性在生育与工作中左右为难,通过国家计划生育假的一些法律能够为女性解决生育时间上的烦恼,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
其他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 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 怎么可以举报微信诈骗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罪名有哪些?
- 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指的是什么
-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40年工龄退休工资是多少
- 专项附加扣除是扣钱还是给钱,属于扣钱
- 农业银行转账手续费标准,分以下两点
- 中国十大银行排名,排名前十银行名单一览
- 银行年利率2020
- 台积电算是中国企业吗 台积电是不是中国的企业
- 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 人民币会越来越贬值吗
- 华夏蓝筹、华夏红利、荷银精选三选一,哪个好?
- 新兴产业相关的股票哪个最有潜力?
- 年收入12万以下可以退税吗,可以退税吗(年收入12万以内能办理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