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由哪些机关批准?
一、《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由哪些机关批准?
《监狱法》全文中适用监外执行的由哪些机关批准视具体情况还定;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二、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前提:必须是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被***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
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具体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适用监外执行一般是针对于犯罪者有来处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或哺乳的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在申请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申请的机关,如果还未进行判决,那么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
其他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 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经济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 怎么可以举报微信诈骗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刑法中的过失犯罪罪名有哪些?
- 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指的是什么
-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40年工龄退休工资是多少
- 邮政储蓄三年无息贷款,邮政银行创业无息贷款申请条件
- 在所有A股(2309支)中市场关注度排名前十位的是那些?
- 送股和转股的区别
- 长期定投基金赚钱吗?基金定投的玩法
- 无法使用花呗购物多久后恢复啊-
- 中芯国际产业链概念股龙头(中芯国际上市相关概念股)
- 军工概念龙头股一览表 军工概念股票龙头一览
- 小金理财兑付问题(小金理财兑付问题)
- 银保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
- 智天金融上市了吗-(智天金融今天上市了智天家人你们发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