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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01 03:31:44 知识

一、期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

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

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购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七)保修责任。

(八)乙方使用权限。

(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十)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房屋预售在我国是合法的,可是,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出售期房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购买期房务必要审查房屋预售许可证。在开发商没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也不能给开发商交所谓的排号费或者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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