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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条件与限度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4-11-01 04:17:36 知识

一、减刑条件包括哪些?

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

二、减刑的限度怎么确定?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的,不能少于13年;对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的,不能少于20年。

《刑法》之所以规定减刑的限度,主要是因为要确保刑法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刑法》的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统一。尽管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对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实现会各有侧重,但不能为了单纯追求一个目的的实现而忽视甚至牺牲另一个目的的实现。带有奖励性质的减刑制度对于犯罪分子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早日消除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法》特殊预防的目的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如果减刑没有限度,只对罪犯执行很短的刑期,就必然会降低《刑法》额威慑力,削弱一般预防的效果;而且也会因《刑法》执行时间过短而不足以消除罪犯的主观不良企图,而最终难以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此外允许没有限度的减刑,也不利于维**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综上所述,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减刑手续,减刑需要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改造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会根据情况确定一个减刑幅度,不得低于原来刑期的二分之一。只要被判***以下刑罚的罪犯,都可以申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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