噜噜熊财经网

首页 > 知识

知识

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发布时间:2024-11-05 03:27:28 知识

一、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何理解公司发起人的法律含义是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发起人应包括以下三个含义:

(1)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可或缺,作为发起人来讲,其重要职责之一便是起草、制订公司章程,以规范公司的基本制度,同时会签该公司章程,以保证其生效并得以顺利实施,从而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

向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出资或向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是公司发起人的重要职责或者义务,出资或者股份构成公司资产的重要基础,也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保障,因此,作为公司发起人有义务认购该出资或者股份,并保证按期足额缴纳。

(3)履行公司设立职责。

公司的设立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递交相应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资料,而这些工作均须有人去完成,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由发起人去从事相关公司设立的具体工作则为必要,也是发起人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靠前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三、撞人了如何保险公司如何赔

撞人了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靠前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理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客服的帮助。

  • 上一篇: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 下一篇:动产质押反担保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