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乘以房屋建筑面积来确定。我国不同的地区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国家对补偿标准没有作统一规定,而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三、房屋征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涉及到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那么首先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建筑面积,其次就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然后才能够综合的计算出最终的补偿的标准。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客服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