噜噜熊财经网

首页 > 知识

知识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05 11:24:57 知识

不得不说,在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遇到的***时,仲裁和诉讼都是当事人最喜欢也是最常选择的具体方式。虽说都可以解决相关***,但是仲裁和诉讼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么到底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

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发生前、***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是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三是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四是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五是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

合同***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因订立或履行各类经济合同而产生的***,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各类经济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合同***、期货和证券交易***、保险合同***、借贷合同***、票据***、抵押合同***、运输合同***和海商***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以及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

其他财产权益***,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这在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见之较多。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不能仲裁,这类***虽然属于民事***,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区别主要存在于五个方面,详细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