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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11-01 05:00:28 知识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期限是多久?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适用。法院应当自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强制执行,否则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具体进行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依据《民事诉讼法》

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42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

综上所述,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载明的给付金钱的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下达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会依法传唤债务人,并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并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挥系统”之中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对方的不动产,会立即予以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还是不还钱的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物,可以进行典当和拍卖来还款的。但是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有效期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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